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其他刑事案例 >> 查看资料

看到妻子暧昧短信 冲动伤人被判管制一年半

发布日期:2019-02-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因怀疑妻子出轨,以喝酒为名约出“小三”后发现二人暧昧短信,一时冲动将人打伤。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一年六个月。

  经查明,2018年7月22日,被告人王某因怀疑妻子与李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便以“喝酒”为名约出李某。喝酒过程中,王某翻看李某手机,发现李某与妻子的暧昧聊天记录,质问李某遭否认后,王某便到隔壁房间找了一根铁制水管想去打李某,但被人拦下。王某便用拳头打李某,并趁机抢回水管朝李某横扫一棍,李某用左手抵挡,导致其左手肘部受伤流血。经法医鉴定,李某伤情为左尺骨鹰嘴粉碎性骨折,被评定为轻伤一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