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益可对抗房屋所有人排除妨害请求权
发布日期:2019-02-12 作者:赵双剑律师
居住权益可对抗房屋所有人排除妨害请求权
【案情】
岳某是郑某的独生子,长期居住在国外,郑某居住在国内岳某名下的唯一住房内。2013年1月,李某与岳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购买岳某的该处房屋,成交价为178万元。双方同时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约定:由于该房目前由岳某的母亲郑某居住,过户后半年如果郑某不合作腾房,李某有权起诉要求郑某腾退房屋。此后李某依约支付了房款,2013年5月,李某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但郑某并不知晓其子岳某与李某买卖房屋之事。同年10月,李某诉至法院,要求郑某排除妨害,腾退房屋。
【分歧】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李某能否要求居住人郑某腾退房屋。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有权要求郑某腾退房屋,因为李某已经取得涉诉房屋的所有权,得以请求他人排除妨害。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无权要求郑某腾退房屋,因为郑某基于特定身份关系取得的居住权益可以对抗李某腾退房屋的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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