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盗窃小卖部香烟 江西一男子获刑六个月
发布日期:2019-02-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经查明,被告人王某没有固定收入,经与同伙商议,认为盗窃香烟不仅价值高,而且体积小便于运输,便盯上了安保措施不严的农村小卖部,专门盗窃各式香烟。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盗窃五次,盗得香烟六十余条,价值人民币一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与他人一起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如实供述并全部退回赃款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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