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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妙龄女孩骗微信好友财物

发布日期:2019-02-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江西省芦溪县一男子将自己虚构成妙龄女孩与微信好友相处,并以考验为由不与网友见面和视频通话,偶尔通过其小女儿发微信语音或发送在互联网上搜索的女性照片,使得两名网友对其女性身份深信不疑,继而不断给其发送财物达2.3万余元。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7年初,被害人黄某通过微信添加被告人陈某为好友,陈某将自己虚构成女性与黄某交流,后与其确定为“男女朋友”关系。在交往期间,黄某多次通过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形式,先后向陈某共计发送了8678.19元钱款。

  2017年10月底,被告人陈某通过微信添加被害人张某为好友,后二人在网上发展为“情人”关系。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间,陈某通过微信多次向张某索要财物,张某发送给陈某8801.62元钱款,并购买了一部价值5688元的某品牌手机寄给陈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可从轻处罚;其归案后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多次诈骗他人财物,酌情从重处罚。法院查明以上事实后,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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