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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强奸妻子 “婚内强奸”算不算强奸?

发布日期:2019-03-08    作者:丁嫣律师
鲁迅先生早就认定,受丈夫欺侮的女子,社会地位根本比不上妓女,上床前连讨价还价的资格都没有!

1989 年河南信阳。一位妻子要离婚,被丈夫和家人把她绑回家里,多次强行发生性关系,最后丈夫被判强奸罪,有期徒刑 6 年。
1999 年上海当法院判了两口子离婚后,丈夫回到家里,强行与收拾行李的妻子发生性关系,最后同样被判了强奸罪。
1994 年,辽宁一个叫「白俊峰」的农民结婚后与妻子一直感情不好。后来妻子回了娘家,说要离婚。白俊峰要求把彩礼退回来。因为谈不拢,夫妻一直没离婚。
1995 年 5 月 2 日,白俊峰到妻子娘家找麻烦,用剪刀剪开了妻子内裤,当着村支书的面强行发生性关系。折腾五个多小时后,把妻子搞得抽搐昏迷。
最终白俊峰还是没被判强奸罪,因为法院认为白俊峰夫妻仍然有婚姻关系。
大庆市某区程某(女)赌气和同区男子吴某(男)领了结婚证,但始终未与其共同生活,不久还提出离婚要求。
2011年10月的一天,吴某酒后越想越“委屈”,便来到女方的工作单位,将程某(女)带至自己的住处,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事后,女方向警方报案。
2012年1月,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丈夫强奸妻子的“婚内强奸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以上是关于“婚内强奸”的真实案例,可以看到相同的案件,判决却有很大的不同。
那么,“婚内强奸”算不算强奸呢?
据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业务指导和研究性刊物——《刑事审判参考》收录的婚内强奸案例的裁判理由可知:“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丈夫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在婚姻关系非正常存续期间,丈夫可以成为强奸罪的主体。”
据此我们可知:法院基本不承认「婚内强奸」。
而通过以上案例我们也可以看出,妻子成功告丈夫强奸的,强奸行为基本都发生在办离婚手续或打离婚官司期间。
也就是说
1.在婚姻关系的非正常阶段,也就是办离婚手续或打离婚官司期间,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会被判强奸罪。
2.在婚姻关系的正常阶段,也就是在办离婚手续和打离婚官司外的其它时间,不承认「婚内强奸」。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刊物上的解释,婚姻关系是否正常存续,是“婚内强奸”判决关键。但如何认定婚姻关系是否正常存续,就简单粗暴的以是否在办理离婚为判定标准?那夫妻感情不和而分了居,丈夫家暴妻子强行性交这些能否也认定为婚姻关系不正常存续呢?
强奸罪的司法解释:强奸,是指违背女性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这里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并没有将丈夫排除在外。而根据婚姻法,夫妻之间又有同居义务,同房义务。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同时,也更根据一些司法实践,夫妻双方是有履行性行为的义务。
为什么婚内强奸不算犯罪?
著名刑法学者张明楷在《刑法学》里提到:
不可否认的是,现行刑法第 236 条的表述,并没有明文将强奸妻子的行为排除在强奸罪之外;可以肯定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后,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必然成立强奸罪。但在当下,一概承认所谓婚内强奸或许还为时尚早,需要区别对待。
第一,在婚姻关系正常持续期间,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不应认定为强奸罪。首先,根据社会的一般观念,已婚妇女的性自主权的最核心内容是不与丈夫以外的男子性交和不公开性交,丈夫使用强制手段与妻子性交的行为虽然不具有正当性,但没有侵害妻子的性自主权的核心内容。在此基础上考虑到双方的婚姻关系,丈夫行为的违法性就明显降低,不应对丈夫以强奸罪论处。事实上,在通常情况下,丈夫也没有犯强奸罪的故意。
其次,鉴于包办婚姻以及夫妻在家庭中地位不平等的现象,至今还在一些地区严重存在,以致丈夫不顾妻子的意图而强行与之性交的现象还较多,如果一概以强奸罪论处,则不符合我国当前的社会状况。最后,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强奸罪是严重犯罪,而且属于非亲告罪,对强奸罪还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如果将婚姻关系正常持续期间的所谓婚内强奸认定为强奸罪,势必带来诸多不利后果与消极影响。
…… 所以,本书倾向于认为,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或者分居期间,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也不宜以强奸罪论处。少数涉及虐待、伤害,达到犯罪程度,妻子告诉或者自诉的,可按虐待罪、故意伤害罪论处,不必认定为强奸罪。
核心内容就是说:丈夫没有必要强奸妻子。
而“婚内强奸”的取证很难,强奸罪又是严重犯罪,妻子因为丈夫的强奸行为可以进行一些必要的防卫,从而杀死丈夫,这样很可能导致谋害丈夫的情况发生。
而且因为夫妻关系,婚内强奸很难取证,自愿不自愿很难确定。如果单凭妻子口供就对丈夫判刑,那将对丈夫非常不利。
也基于道德、社会等多方面的原因,“婚内强奸”是难以成立的。遇到婚内强奸怎么办?
按理说,除了包办婚姻,两个人在一起应该都是相爱的,没什么不能商量的;换个时间进行性生活,或者用其它方式解决都可以。
而且谈过恋爱后,夫妻间应该有默契,为什么还会有婚内强奸呢?
结合现实案件来看,婚内强奸基本都发生在夫妻有矛盾的时候。
一旦发生争执,人就容易失去理智。除了吵架打人,丈夫可能会违背妻子意愿强行性交,甚至于虐待妻子。
遗憾的是,虽然《反家暴法》在 2016 年已经出台,但关于家庭性暴力这一块的法律规定仍然一片空白。
不过,法律上虽然有缺失,但也不代表什么都做不了。
如果遇到婚内强奸,你可以这样做:
1.大声呼救
被侵犯的时候,大声喊叫引起邻居注意报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3 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就算是夫妻,也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妻子可以要求警察追究责任,对丈夫罚钱和拘留。
2.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反家暴法》的规定,受害人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另一方如果违反了保护令,会被法院罚款、拘留,甚至更重的刑罚。
3.去法院起诉
受到严重伤害的时候,可以到法院以虐待罪、故意伤害罪起诉。
4.离婚
不想以后还受到伤害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婚。
按《婚姻法》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知乎:小杨)
总之,“婚内强奸”是否属于犯罪的争论焦点是:婚姻关系。
大多数国家都对“婚内强奸”进行了立法,一方面是法律的健全,一方面是社会对婚姻关系有一个较为理性的认识。而目前我国大众对婚姻关系的认识,还是趋于男女不平等。彩礼、婚房、婚车等约定俗成的礼节,是在给婚姻加上了更多的束缚,也造成了婚姻关系当中的男女不平等。要抛开这些来谈“婚内强奸”,显然难以实现。
实现男女平等,社会拥有正确的婚姻关系,很多问题都迎刃而解。
(文章来源于网络 若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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