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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中安全监管的不力与有效方法

发布日期:2019-03-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所谓“民以食为天,而食以安为先”,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成为了人们越来越关心的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很多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当前,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比如“僵尸肉事件”、“河南黑盒饭作坊脏得令人作呕”、“爱他美等德国奶粉氯酸盐超标”等等,而且很多存在于流通环节,这些问题食品流入市场,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将带来了极大的危害[1].为了公众的生命健康,严格监管食品安全,是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2].
  1 流通环节中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1.1 监管不能做到全方位 由于监督中所需的人力、财力及物力等因素的影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无法做到每时每刻都对流通中的全部食品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个别食品经营户采取“狡兔三窟”策略,来逃避检查或从事非法经营,往往在食药监部门备案的仓库内存放合格食品,而将伪劣、“三无”等不合格食品另找其他仓库隐蔽存放,造成监管盲区。在农村由于经济相对落后,消费者防范意识较差,消费能力弱,商品价格低廉是农村食品市场的主要特点,不法商贩利用农村消费水平低,信息闭塞,农村消费者心理弱点,将过期或是城区下架临过期食品、“三无”“山寨”、劣质、标签标识不明等不合格食品倾销到农村市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常采取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措施,通常都难以起到实质性的效果,很难将制假售假、农药残留等安全问题彻底解决。而且因为检测技术及方法的制约,在综合评判食品质量过程中,往往只检测高风险食品已知的主要指标,而难以有效解决该食品的其它有害物质问题[3].
  1.2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食品经营者缺乏较强的自律意识,经常为了追求高额利润的驱动,对食品进货把关不严致使食品生产环节就存在的安全隐患流向了食品流通环节,这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在食品安全主体的监管上,没有建立有效的信用等级评定措施,致使食品安全主体的责任不明,信用不高,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尽管有些地方建立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体系,但是因其结构设计不够科学合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差,加上地方监管部门疲于应付考核,对食品安全信用评定只停留在纸上,进一步促使食品经营者不很好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3 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到位 消费者是食品的最终享用者,然而也是问题食品的危害者。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遭遇问题食品,只会要求商家退款或换货,经营者为了不生事端影响声誉一般都会退还。消费者个体发现了问题食品,不利用信息传播渠道,让更多的人或执法部门知道,使得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渠道不通畅,导致消费市场食品安全问题频出。
  2 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方法
  2.1 抓住食品流通源头监管 加强食品流通源头监管,必须正本清源,抓住食品批发监管。首先要抓住生产许可,严格准入门槛,严格审查把关,严格发证检验,通过“严进”把好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其次,实行批发经营主体仓库备案管理,通过零售环节和经销批发“倒查”的方法,深入彻底地对食品批发主体进行调查摸底,重点加强对城区、城乡结合部、超市等大型食品经营户经营场所的仓储巡查检查,做好检查登记;要求食品批发经营主体对食品仓储场所进行申报登记备案,便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第三,加强食品批发主体自管自控。建立食品批发经营主体自查和监管部门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经营主体严格质量自管自控,做好全过程记录,强化全过程管理[4].
  2.2 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需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本地区实行信用监管,摸清食品安全主体的底细,以分类细化、重点推进、长效监管为目标制定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等级管理机制,实施等级评定、监管公示和信用等级标识,按照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质、食品质量、食品合格入市等内容进行日常巡查记录。把食品经营主体划分为规范守信、一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以确保本地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更有依据。对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依法经营培训,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加强食品批发市场综合治理。以诚信促监管,以监管促发展,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大力提高食品经营主体的守法、自律意识。
  2.3 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追溯管理机制 在食品流通环节实行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食品经营主体对食品进货查验、销售台账、索证索票、交易退市等经营行为,注入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监管平台采取信息化管理,发挥“食品来源可追溯、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跟踪、问题可查询、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作用,从而达到问题食品“快速锁定、精准打击”的目标。
  2.4 集成合力切实加强监管链条无缝衔接加强食品安全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全过程”记录、“痕迹化”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分析食品流通各环节之间的链条关系,紧盯薄弱环节,及时弥补工作漏洞,确保在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衔接有序、运转高效;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部门间信息沟通无障碍,确保“生产-批发-零售-消费”整个食品流通安全监管链条环环相扣、衔接无缝。同时,认真研究食品安全流通各个环节的特点和规律,细化监管措施,特别是对食品批发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从严监管、全面掌控,加强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延伸监管触角、覆盖监管全域,着力构建食品流通全过程监管体系。
  3 结语
  总之,随着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备受重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监管责任越来越大。尽管制定了很多监管措施,可是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隐患依然突出。所以,这表明我国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任务依然任重而道远,也深刻反映出监管过程中制度、措施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因而在以后的监管过程中仍旧需要不断改进监管方法,完善监管标准与机制,为我国的食品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杨敬波。食品流通许可风险与防范[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0(11):13~14
  2 张艳丽,巴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不足与完善[J].商场现代化,2010(3):28
  3 崔卓兰,赵静波。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之改革与完善[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04)
  4 龚晓菊,洪群联。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建议[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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