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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未签订书面协议,口头协议有效吗?|拆迁时有土地证的怎么补偿?

发布日期:2019-03-19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房屋拆迁未签订书面协议,口头协议有效吗?
京平律师答1、 口头承诺出现的原因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为了追求所谓的拆迁高效率,快速完成拆迁任务,除了不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进行,还往往向被拆迁户们做出种种口头承诺,事后再翻脸不认账。因为老百姓手头上没有一个白纸黑字的协议,也就欠缺了一个可以对拆迁方施压的谈判筹码,此时便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不知道该怎么进行维权。
2、 口头承诺的效力
判断口头协议的效力,除了依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行政法律规范,同时可以适用不违反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规范。因此,在行政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某项行政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合同法》对于合同形式的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但口头形式的合同往往因缺乏文字证据,存在举证难的问题。当难以举证证明口头合同存在的情况下,口头承诺的效力更是无法进一步审查。
3、取证的重要性
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故被拆迁人应该养成收集证据的习惯,在拆迁中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以防在因合法权利被侵犯而启动的拆迁维权诉讼中打了“无准备之仗”。因此,在与拆迁工作人员沟通时可以做必要的录音,特别是拆迁方一些口头承诺,特别注意录音要能完整反应对话时间、地点、相对方等具体内容。
拆迁时有土地证的怎么补偿?
京平律师答我们国家的土地性质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不同土地性质上的房屋在面临征收时其补偿标准、征收流程都是有所区别的。在您的描述中并没有具体指出您的土地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是集体土地使用证,所以无法判断您正面临征收的房屋下面的土地性质。在此就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标准分别予以介绍,以供参考。
首先,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依据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总结如下:
1、货币补偿: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包括装饰装修费用)+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用+营业性房屋停产停业损失+奖励费。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比如你周边商品房市场售价10000元/平,那么你可以以此为参照,对比征收方给的补偿单价是否合理。
2、产权置换:即给予安置房,相同地段最低1:1进行置换。比如你的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300平米,征收方应提供同等价值不低于300平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予以置换。
当然,被征收人亦可以选择两种补偿方式相结合的方式,灵活选择。
其次,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目前,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没有统一适用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其补偿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其补偿方式及补偿标准总结如下:
1、货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合法宅基地面积+装修及附属物补偿+搬迁费+补助费+奖励费。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即现在、当下重新建造同等面积、结构的房屋所需要的费用。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即区片综合地价。
2、产权置换:即给予安置房,按照合法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安置房屋面积1:1的最低比例进行安置。
3、迁建安置:有条件的,可以选择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的重置成新价。
虽属于集体土地,但是已经划入城市规划区的农村房屋,或者属于城中村,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参照被征收房屋周边商品房市场价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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