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医疗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术后病理是确诊金标准,以确保骨骼恶性肿瘤规范治疗

发布日期:2019-03-20    作者:110网律师
天津垚众律师事务所
【摘要】患者右股骨肿瘤行手术治疗,术后病理错误的将骨恶性肿瘤误诊为骨良性肿瘤,导致术后放、化疗延误,一定程度上延误了对患者的治疗时机,法院酌定由被告承担30%的赔偿责任,合计309263.45元。
【关键词】医疗纠纷,骨肉瘤,软骨母细胞瘤,误诊,医疗过错
【基本案情】患者王某因右侧大腿疼痛20余天,加重1天。于2016122日入xx大学xx附属医院骨科就诊,入院CT考虑骨良性肿瘤。于2016128日在全麻下进行股骨肿瘤病灶刮除术+股骨人工骨植骨术+股骨内固定术,术后病理诊断软骨母细胞瘤。后患者因手术处疼痛、肿胀先后在上海、北京等医院检查住院,病理报告结果均为骨肉瘤。2017428日患者死亡,死亡原因右股骨骨肉瘤术后广泛转移。
【裁判结果】患者因“右侧大腿疼痛20余天,加重1天”在被告医院治疗,双方形成医疗服务关系,被告负有提供安全医疗服务义务。鉴定意见为被告医院对被鉴定人王某的医疗行为存在一定的过错,与患者王某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属死因构成中的次要因素。法院酌定由被告承担30%的责任,合计309263.45元。
【讨论】(1)软骨母细胞瘤是良性骨肿瘤,骨肉瘤是恶性骨肿瘤。(2)患者王某肿瘤组织形态复杂多样,既有多边形的成骨细胞,又含有大量的软骨样组织为背景,病理切片显示与软骨母细胞存在交叉,影像学检查又考虑为良性肿瘤可能,故极易造成误诊。(3)患者死亡的根本原因系其自身所患恶性肿瘤,且该肿瘤恶性程度高、预后差,术后复发率高,不能根治。(4)由于术后病理诊断错误,导致术后放、化疗延误,一定程度上延误了对患者的治疗时机,该医疗过失行为与王某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属死因构成中的次要因素。
【参考资料】1.专家辅助人在医疗纠纷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2.医疗纠纷:因甲状腺和背部肿物行手术治疗后,患者呈植物人状态。3.医疗纠纷:胃癌根治术发生吻合口瘘,随后两次手术均未能彻底止血。4.医疗纠纷:附件切除术误伤输尿管,致肾功能损伤二级丙等医疗事故。
【作者说明】资料来源于“戴某、王某某等与xx大学xx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7Gxxxx民初xxxx号”。涉医学和法律问题分别由我团队执业医师和律师撰写并回复。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高飞律师
陕西西安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