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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彩礼起纠纷 新郎洞房夜锤杀新娘

发布日期:2019-03-26    作者:姚雷律师
1月11号凌晨,在安阳汤阴县付道镇东师庄村,一桩杀人案打破了村子的宁静,正值洞房花烛夜,新郎竟然杀死了自己的新婚妻子。有村民向记者介绍,1月11号凌晨1点多,这对新人发生争执,新郎竟亲手用锤子锤杀了新娘,随后自己向公安自首。有村民告诉记者,之前两人关系并不是很好,是媒人硬撮合到一起的,并且女方索要的彩礼钱也高出许多。事发之后,这件事对于两个家庭而言都带来了不小的冲击。
其实,关于结婚彩礼已经不是一个新话题,它早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它往往发生在农村,尤其是一些贫困地区,"天价彩礼"让许多农村贫困家庭不堪重负。那么各地农村地区的彩礼究竟有多贵?
据调查,农村彩礼不到30年翻了几百倍成农民脱贫新负担。另外,婚事排场攀比也造成不好的社会风气。据介绍,有的地方不但聘金相对较高,还对请来喝喜酒的客人发放红包,最多的每人发4千多元。据了解,在一些地区,现在彩礼现钱就得25到30万,如果再买个车、在镇里买套房就得50万。
新郎故意杀人如何处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罪在客观上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新郎因为彩礼纠纷而在新婚夜锤杀新娘,其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事实上,新郎本来可以有更好的选择,一家人也不必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遗憾的是,绝望的他选择了最后一条路。这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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