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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刑事案件知识---刑事案件中常见的罪名之盗窃罪

发布日期:2019-03-28    作者:110网律师
律师解答刑事案件知识---刑事案件中常见的罪名之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该条款中“数额较大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金额?
答: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数额较大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分别指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而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同也会做适当调整,重庆地区“数额较大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起刑点分别为两千元、六万元、四十万元。
问:何为“多次盗窃”?
答: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问:何为“入户盗窃”?
答: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
问:何为“携带凶器盗窃”?
答: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问:何为“扒窃”?
答: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常见的比如在公交车、地铁上“摸包”等。
问:“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指的又是什么?
答:“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没有具体明确的界定,根据每一个具体案件中的具体情节来综合判断,属于法条的一个兜底性条款。
问:“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什么意思?
答:盗窃罪属于财产性犯罪,在处以刑罚时除了平时了解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外还会同时处以金钱刑罚,即所说的并处罚金;而“单处罚金”则是在第一档量刑中案件情节比较轻微的情况下,可以不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单独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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