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工伤事故案例 >> 查看资料

钟点工受伤 责任由谁担?

发布日期:2019-04-04    作者:郭庆梓律师
 给雇主干活摔断了胳膊,雇主却不愿支付医疗费。在家政公司工作的钟点工刘女士觉得很不公平,打进萧山日报新闻热线,向“法律百事通”询问 :自己摔伤,雇主有责任吗?
  刘女士下岗后应聘加入了一家家政服务公司做钟点工,提供打扫室内卫生的服务,工作报酬根据上门的次数每月在家政公司领取。今年9月的一天,刘女士在雇主家擦空调时,不慎从椅子上摔下,造成手臂骨折,后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
  在刘女士住院治疗期间,雇主支付了她的工作报酬350元及医疗费400元。刘女士认为,自己是在雇主家打扫卫生而受伤的,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出院后,刘女士找到对方要求其支付全部医疗费及误工费3560元,却被雇主拒绝。“雇主说我该找所在的家政公司要赔偿。到底这笔赔偿我该找谁要?”
  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单燕红认为,刘女士应聘成为家政公司的钟点工,与家政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其根据公司派遣到李某家工作并受伤,依法应认定为工伤。
  律师说,刘女士可先要求所在的家政公司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家政公司拒绝,刘女士本人可直接提出申请,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通过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家政公司承担工伤补偿责任(包括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如构成伤残,还可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刘女士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南康黄律师
江西赣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