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贩毒疑案
发布日期:2019-04-12 作者:110网律师
记得当时委托人找到我的时候是拿着当事人从看守所里托人带出来的纸条,要求家里人赶快找我。但我那时还只是个实习律师,因此我赶快找师父一起合办这个案子。说心里话我不想接亲戚朋友的案子,办的好了是应该的办不好了就百口莫辩还坏名声。可是贫穷战胜了一切,我接了。由于他家先前被别人骗过,为了让他家家属安心,我为委托人做了《律师服务方案》,以此先让家里老人安心。紧接着师父调回来案卷后我就加紧阅卷,2018年10月真的是让我终身难忘的一个月份,我同时处理着好几个刑事案子,累到奔溃。
一开始我看着案卷真的毫无头绪,感觉完了当事人这七年是稳稳地“挣下了”,然后我心理压力大到失眠,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总想着这个案子。后来,我在学习过程中发现了两高一部出台的《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规定简直就是我的救命稻草啊!由此我依据法条发现本案中的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没有一个是合法的,并且还发现鉴定机构没有经过资质认定,鉴定意见上鉴定人员没有签名。这样一来,本案中所谓“毒品”来源不明,同一性无法保证,案子峰回路转。庭审中,我也完全没有给公诉人面子,第一次开庭就给公诉人迎头一棒,审判法官见势不妙便说下午无法开庭,第二次庭审改到第二天上午。晚上到了酒店,我反省了一下自己,觉得不应该对公诉人太生猛应该留一些情面(但判决结果说明该迎头痛击的时候就不应该手软法检系统的人是不会投桃报李的),第二次庭审我就缓和了许多。开完庭后案子一直判不下来,我给主审法官打电话才知道检察院申请补充侦查了,一个月后本案又进行了第三次开庭,当然所谓的补充侦查只不过是公安机关把自己该签名的地方补充签上去了,其他证据的违法之处根本无法补正。
本来我想着这个案子证据方面这么荒唐,当事人又一直不认罪,案子的结果不会太糟糕,但没想到法官竟然顶风胡判,我也没在害怕了,会见完当事人我们达成了一致,这个案子就是申诉到最高法院也要打到底。后续的事情我也不打算收费了,因为这个案子对我个人而言意义非凡,我获得的远比那点儿律师费要多得多也珍贵的多。
辩护律师:郭宇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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