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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券法进行修订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9-04-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摘要: 证券法以市场为主导方向进行了修订, 这为我国证券市场进行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律支持与保障。此次证券法的修订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关注, 本文旨在从市场改革的角度出发, 对比过去的证券法和新提出的草案后, 对有关证券法的一些修订内容进行思考。
  关键词: 证券法; 市场改革; 证券市场;
证券法论文配图
  证券市场不仅是我国市场经济最活跃的部分还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只有充分发挥它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才能使市场经济焕发活力。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 国家领导人提出了全面深化市场改革的方针, 新的改革方针促使我国证券市场加快提高市场化的水平, 同时对《证券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于是, 在2014年进行的《证券法》修订就已被列入立法工作, 直到最近《证券法》修订工作进入了对草案进行“二读”的阶段。本文主要介绍了当前市场改革视野下证券法的修改现状以及相关对策。
  一、证券法进行修订的意义
  (一) 为进行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律支撑。
  199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推动了《证券法》的出台, 提高了国内对金融风险的重视程度, 群众对规范证券市场的意愿日益强烈。《证券法》中的若干规定需要适应市场发展, 做到与时俱进, 因为金融市场具有变化大的特点, 证券法应以长远的目光来制定相关法规;需要跟着市场发展的脚步进行改革, 重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的决定性作用, 从而使我国金融市场充满活力, 为参与金融市场的各界人士提供法律保障, 为进行市场的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书面指导和法律支撑。
  (二) 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存在着许多违法乱象, 如信息虚假、证券机构被泄密、欺诈发行、内幕交易等等, 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的良好秩序, 有违公平正义的原则。过去的《证券法》对违法行为的判定、处罚、赔偿等方面的规定都存在着缺陷, 比如违法行为定义模糊、违法成本过低、投资者维权难等, 这些问题一天不解决, 我国的证券市场就一直会是发育不良的状态。而且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 金融违法行为表现出了多样化、高科技化和网络化的特点, 这又对证券法体制建设和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修订《证券法》, 可以适应千变万化的证券市场, 而且对各种违法行为做出更明确、严格且实用性强的规定, 这是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必要保证。
  (三) 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据目前媒体报道, 证券法修订草案将专设投资者保护的章节, 这说明关于投资者保护的工作已经真正引起了监管立法部门的关注,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 说明在以前关于投资者保护的工作并没有得到重视。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主体, 但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屡见不鲜, 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也没有维权渠道能够让他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实在令众多的投资者寒心。事实上, 无论是大幅提高违规违法成本, 还是现金分红制度, 或是注册制, 最终都会涉及到投资者的保护问题。市场一直在呼吁提高违规成本, 只有这样才能在对违规者进行严惩的同时, 也能对投资者进行保护。
  如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证券市场的一个核心问题, 在当前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进行《证券法》的修订可以适应市场化改革的现实需要, 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撑起了一把保护伞。只有真正做好投资者的保护工作, 市场才有希望。
  二、修订草案与过去《证券法》的对比
  (一) 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 核准制对刚开始发展的证券市场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 它降低了风险、规范了市场, 但如今它不再适用于证券市场。因为监管机构设置的大量审批, 还有一些行政机构过度干预市场行为, 这些都限制了我国的证券市场走向更好的未来。在注册制下股票的发行上市则不再是由政府特别授予的权利, 而成为了由法律授予的基本权利,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发行股票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发行股票, 而且原来繁复的行政审批也变成了以披露的信息为准的机制。注册制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的作用, 目前很多由核准制造成的弊端都可以通过注册制来解决, 但是注册制实施的要求比较高:要求具有高程度的市场化、规范的市场运作、作为保障的法律法规、投资者需具备一定的科学投资手段、管理人员具有比较成熟的市场化监管手段等。另外, 虽然实行注册制是去行政化的一个手段, 但这不代表证监会会降低监督的力度, 相反, 企业的信息披露和上市后的监管力度都会进一步加大, 这对广大投资者都是一个好消息, 信息更加透明, 让投资者明确投资方向。注册制的转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不可能一蹴而就, 许多方面的工作都要落实到位。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实行注册制的本质就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市场的各个参与方都要对发行人的资产质量、投资价值进行判断, 取消了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 这标志着股票发行从以前的“严进宽出”向“宽进严出”的方向转变, 所以在更多企业能够以更加便捷的方式参与到资本市场的同时还能对投资者进行保护, 这种制度对于现在许多兴起的中小型互联网企业和广大的投资者无疑是一个好消息。笔者认为虽然目前的证券市场还不够成熟、体制也还不够健全, 但此次《证券法》修订案中提出注册制引起了各界人士的注意后可以为以后我国的股票发行逐步实行注册制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 强化投资者保护。
  此次修订的《证券法》将强化对投资者的保护, 草案中专门设立了独立的部分予以说明, 包括不少相关内容和条文。其中, 关于投资者保护工作的一些基本原理、基本框架、基本方式以及发生纠纷时的解决机制等内容都会在立法部门仔细商议后进行一一敲定。另外关于发生内幕交易时对投资者进行的赔偿机制、保障基金、赔偿基金等保障手段都会进一步细化和规定。总的来说, 如何落实赔偿机制、简化维权程序、证监会或法院如何处理好投资者的诉求, 这些都是新版《证券法》修订草案中提出的内容, 这些内容都会得到进一步的明确。
  除了上述内容, 根据此前的公开报道, 修订草案中有关于投资者保护的其他内容, 可能还涉及到了投资者的管理制度、增加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题的公开承诺履行制度等内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认为在投资风险比较高的金融市场中, 《证券法》应该给投资者提供一个强而有力的保护伞从而为投资者降低投资风险, 同时也可以给未来证券市场的发展开拓一个广大的空间。
  三、结语
  综上所述, 本文主要旨在从市场改革的角度出发, 对比过去的证券法和新提出的草案后, 对有关证券法的一些修订内容进行思考。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 基于全面深化市场改革的方针, 可以看得出《证券法》修订的目标就是加大证券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政府开始转变职能和角色, 由监管职能转变为服务职能, 尽量做到放权给市场;政府不再充当管家的角色, 而是充当看门人的角色。实施注册制不代表放弃监管, 而是利用更加科学的手段进行监管, 但是这意味着交易所的权利变多了, 如何去约束它们的行为, 这又是一个问题。尽管草案中提出了许多新的想法, 但还是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的考究和解决。人们都期待最终的《证券法》出台, 希望它可以为人们的金融生活带来不一样的色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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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皮海洲.保护投资者还需啃“硬骨头”[J].金融博览 (财富) , 2017, 1:11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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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罗红梅, 朱红祥.公众投资者利益保护法律问题浅析[J].武汉金融, 2016, 8:90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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