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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4S店能不能收取金融服务费

发布日期:2019-04-23    作者:110网律师
      关于收取金融服务费的问题,我觉得应从两个方面分析:1.是否为特许经营,2,是否已提前告知为消费者自愿选择,特许经营为行政管理范畴,非民事范畴,民事范畴即私权领域讲究的是平等自愿。若已充分告知消费者,平等协议,消费者自愿选择承担金融服费,4s店也提供了相应服务,则此费用收取是合法的,但如果违反行政法规只可行政处罚,只要不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法》52条情形而导致合同无效,双方自愿平等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就应当受到保护,收取的服务费就是合法的。其次,首先应认定收取服务费是否为特许经营范围及是否超范围经营(公司营业范围不包括此业务),超范围经营不会导致合同无效,只有违反特许经营才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4S店介绍贷款,相当于银行业务员,委托贷款,收取中介费,并不需要特殊资质4S店收取的金融服务费应该是咨询服务费,发放贷款才是特许经营,4S店只是在帮助介绍车主向汽车金融公司或银行办理贷款收取了费用(中介费),从另一角度有些4S店的经营范围上面有代办按揭服务内容,也可证明代办按揭服务就不属于特许经营范畴。     因此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代办贷款按揭手续费),在已经尽到告知消费者义务、消费者自愿选择前提下,只可能违反超范围经营,受到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如果有些4S店,其经营范围就已经包括了代办按揭服务内容,收取此项费用完全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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