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关于偷拍明星类综艺节目的五个法律问题

发布日期:2019-04-26    作者:赵虎律师
大鱼丸工作室打造了一档原创微综艺《你好陌生人》,邀请一些素人演员扮演普通人,例如环卫工人、外地务工人员等,然后在街上“偶遇”明星,并触发一些突发事件,用偷拍的方式考验明星私下的真实反应。例如第一期节目的主题是“遇到陌生人摔倒扶不扶?”演员假扮成残疾的路人甲,在不同的明星面前突然摔倒,考验明星到底扶不扶他。节目组摄影师会在暗处记录下这一切,最后剪辑成节目,在爱奇艺、腾讯、微博等平台播出。此类节目是否涉及侵权的问题呢?
1. 《你好陌生人》这类节目如果在艺人不知情的基础上拍摄,是否涉嫌侵犯隐私权或肖像权?如何界定?
分情况而论:如果艺人和《你好陌生人》节目组存在拍摄协议,则拍摄协议中往往就包含了对于艺人肖像权使用以及秘密拍摄的规定,虽然具体拍摄的时候可能艺人不知情但是此种情况下不构成对艺人隐私权或肖像权的侵犯。
如果《你好陌生人》如果在艺人不知情的基础上拍摄,而且双方根本不存在任何事先的协议情况下,则涉嫌侵犯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1)关于肖像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面部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害的人格权。肖像权的客体为肖像,主体仅限于自然人。一般来说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擅自以摄影、拍照、绘画、雕塑等方式制作他人肖像(如照相馆私自加印顾客照片保存等。);第二,擅自使用他人肖像(如:擅自通过电视、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传播他人肖像);第三,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这样的行为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还往往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在这个案例中,《你好陌生人》这类节目如果在艺人不知情的基础上拍摄,属于一种擅自制作并且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而且这种节目播出就是为了营利的,从这点来说应该是侵犯了艺人的肖像权。
2)关于隐私权。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隐私权指自然人对其个人信息、个人私事和个人领域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隐私权的核心在于:私人信息自主和私密领域不受干扰。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第一,窃取、刺探他人隐私(如:偷拍、偷录、窥视、窃取他人隐私);第二,侵犯他人个人信息、通信秘密(如偷看他人日记、电子邮件,私拆他人信件等);第三,侵入、侵扰他人私生活空间(如擅闯民宅、侵入他人邮箱);第四,妨害他人私生活安宁(如监视、监听、跟踪、骚扰电话等);第五,擅自披露、公开他人隐私。你好陌生人》这类节目如果在艺人不知情的基础上拍摄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构成属于刺探他人隐私、侵扰他人私生活空间,擅自披露他人隐私的行为。
 
2. 艺人面对节目偷拍的行为,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可以和制作方协商解决,如果未播出的可以要求平台禁播相关侵权画面;如果已经播出的可以要求制作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如果协商不成的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案由为:人格权纠纷中的肖像权纠纷或者隐私权纠纷),诉讼前迫于形式紧迫也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行为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在诉讼中除了要求制作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外,还可以要求制作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3. 如果维权的话应该向制作方追责还是向平台追责?
对于肖像权来说,擅自制作、使用艺人肖像的行为应该是制作方所为;而对于隐私权来说实施刺探、侵扰他人私生活空间,擅自披露他人隐私行为的也是制作方。因此来说制作方是主要的实施侵犯艺人肖像权、隐私权行为的侵权主体。同时制作方主观上也存在过错;这种偷拍行为客观上也会对艺人造成一定的损失影响,而这种损失影响和制作方的偷拍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来说,如果维权的话首先应该向制作方追责
但是节目拍摄完成后,也会通过一定的平台播出。比如通过电视台或者网络媒介播出。如果说在偷拍之前,电视台或者网络媒介已经知情,已经和制止方达成了类似节目拍摄方式的约定,则该平台虽然没有实际参与偷拍活动,但是仍然会构成教唆、帮助侵权,此时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应当和制作方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平台方干脆有直接参与的话,则构成共同侵权,其本身就是侵权的实施者。在以上这些情况下平台方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4. .“偷拍”艺人私生活的照片或者视频,如何判定是否触犯法律?如果没有触犯法律,为何目前法律很难对“偷拍”进行规范?
“偷拍”行为正如问题1所说,主要涉及侵犯艺人的肖像权、隐私权等问题。虽然艺人明星属于公众人物但是其肖像权、隐私权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从《侵权责任法》的角度来说,认定一般侵权有四大要件: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具体到“偷拍”来说,行为人实施了以营利为目的的擅自制作,使用艺人肖像、擅自刺探、侵扰、公开艺人隐私的行为;而这种行为会导致艺人肖像权、隐私权受到侵害,给艺形象、金钱等方面造成损失;而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也是出于营利,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艺人隐私权、肖像权受到损害还实施这种行为,具有过错。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认定“偷拍”艺人私生活的照片或者视频触犯法律
5. 如何才能够从法律维度杜绝偷拍行为?
类似的偷拍是制作方出于明星的流量、普通公众对于明星私生活的猎奇、以及这些东西所能转化的收视率、金钱利益出发而产生的。因此只要有利益的存在就很难杜绝这种偷拍的行为。
法律能做的只是在类似情况发生后,为了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抽象其中的规则、原则,把其上升的法律的高度,利用法律的强制力,从而对今后类似行为产生作用。很多情况下法律只是一种事后的介入。一种方法就是立法加强对类似偷拍行为的赔偿力度,从经济赔偿角度限制偷拍者的行为,而这个赔偿力度也应该超过其违法所得,才能产生作用。另外一种就是对这种偷拍行为入刑,利用刑罚限制人身自由的作用,让人们不要从事类似的行为。
法律是否能杜绝这种偷拍行为值得商榷,但是至少在加强立法的作用下可以减少类似情况的发生。
 
作者:赵虎律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 
      苗文栋    律师助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姜万东律师
安徽合肥
章泽龙律师
重庆沙坪坝
贺月洁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方建江律师
浙江杭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