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养的效力
发布日期:2019-05-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依据引述: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
第三条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并应当符合收养人所在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因收养人所在国法律的规定与中国法律的规定不一致而产生的问题,由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 涉外收养送养 4个回答0
- 我五七年被养父母抱养,八四年解除收养关糸了,沒有政局登记,解除关 0个回答0
- 我五七年被养父母抱养,八四年解除收养关糸了,沒有去民政局登记,解 0个回答0
- 收养关系解除只是签一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3个回答0
- 收养成立后,收养的拟制效力是什么?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