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支队长王立旺涉嫌受贿案一审开庭
发布日期:2019-05-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立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情节严重,被告人王立旺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一人犯二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并进行了最终陈述。庭审持续三个小时后休庭,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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