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性质
发布日期:2019-05-16 作者:曹乐维律师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性质仅是一种证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作出罚款、拘留、限制驾驶人员的资格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亦可以作为法院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或判决的依据。从证据的类型角度划分,因其是公安机关制作,故应属于公文书证的一种,应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
2、法院可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划分相关各方的民事责任比例。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中,如果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所依据的材料认为不妥的,可以不予采信。如果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相反的证据或者足以推翻此证据的理由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应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有异议的,如果能提供出相关的证据或者说明理由的,法院可以根据相关证据重新认定案件事实,划分相关各方的民事责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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