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法理学 >> 查看资料

私了与正义

发布日期:2019-05-17    作者:张梅律师


在我国,由于“息讼”文化的影响,以及人们对诉讼程序的繁琐“成见”, “私了”比较普遍。所谓“私了”顾名思义就是不经过司法程序而私下了解。

因为司法具有程序性,有一些当事人为了节约诉讼成本、规避法律、追求效率选择“私了”来解决纠纷。“私了”是司法程序的极其重要的辅助手段,从其本身是无法判断该制度优劣是非的,必须与法律价值相结合来探讨,才是有效的真命题并裨益于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

一、私了与和解、调解

和解,在法律意义上指的是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不经法院以终止争执或防止争执发生,而对争议进行处理的方式。在丰富纠纷解决机制的大环境下,具有积极作用。可以节省司法救济资源,满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要求。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和团结。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调解实际上也是私了的一种形式,只是因为公权力机构或者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只能的机构的介入,或者使得“私了”更具说服力,或者赋予“私了”协议法律效力。

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好形式,它对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安定,减少纠纷,预防犯罪,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私了的远景

在消费维权领域,私了至少有两大好处:一是省时省力,“办事”效率高。二是提出私了时,商家的赔偿往往能符合顾客的心理价位。

然而,“私了”并不完全经济,“私了”高效有时也会被“别有用心地”置换成昂贵的机会成本。

比如,消费者在接受“私了”的相对满意的赔偿之后,如果发现受损的情况恶化或者超过预期,可能错过了收集保存证据的最佳时期,给当事人的维权之路蒙上了厚重的灰霾。

商家也并不是“私了”中的绝对赢家。实务中就有消费者利用商家“息事宁人”的心态而敲诈商家的案例。
三、“私了”协议效力的判断

健康权纠纷中,特别是涉及刑事责任的健康权纠纷案,往往都会约定侵害方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受害方不追究侵害方的刑事责任。对于此类私了协议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呢?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笔者认为,对于此类“私了”协议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受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以下的

如果受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以下,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协议有效。

民法崇尚意思自治, 当事人之间依据自愿、公平进行协商一致的内容,受法律保护。形成的协议自然有效。

由于受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以下,因此,再此程度内,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独立的处分权。

(二)受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及轻伤以上的

上文提到的意思自治,其前提是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受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及轻伤以上,那么行为人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应当由国家进行追诉,也就是说,国家具有追诉权。私人,即使是受害者对行为人的豁免,也不能当然的免责。那么,此类“私了”协议应当是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就民事赔偿部分而言是有效的,协议是双方约定的,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也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干涉。就免除侵害人刑事责任部分而言是无效的,刑法是公法,故意伤害侵害的法益不是单一的,其所侵害的法益不仅仅是受害人的身体权、健康权,还侵害了国家的公共管理秩序,因此仅获得受害人的谅解并不能免除其刑事违法性。是否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也不是受害人能够控制的,也不以受害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就免除刑事责任部分而言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是无效的约定。

“私了”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只有撕下其高效的假面,用法律的视野行走,才能推动“私了”的完美操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兵民律师
天津河西区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蒋艳超律师
湖北武汉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龙宇涛律师
四川成都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