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屋裁判分割的方法
原被告系兄弟,二人继承有房屋一套,原告占70%份额,被告占30%。现原告起诉要求分割共有房屋,并提出根据评估价补偿被告对应份额金钱,房屋归其所有的分割方法。房屋评估价为160万元,被告认为此价明显过低,向法院出具承诺书,表明愿以房屋总价200万元计算,以140万元购买原告的份额,由其取得房屋所有权;或将房屋拍卖,双方分配拍卖款。另查明,原告一直居住在该房屋中,无其他居所。该房屋升值潜力较大。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按照房屋的评估价由原告给付被告48万元,房屋归原告所有。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将房屋拍卖,将拍卖所得按各自比例分配。
第三种观点认为,出于对双方利益的均衡保护,房屋归原告所有,但原告应当按照总价200万元计算,付给被告60万元。
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
物权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了原物分割、折价补偿、变价分割三种法定分割方法。如何选择分割方法因案而异,总体上应以保证公平、兼顾各方利益为原则。
1.对案涉房屋的分割应以方便生产、生活,便于执行为基础。该房由原告同父母居住多年,现原告占70%份额,且无其他住房,若将房屋拍卖,原告另觅他处,实属舍近求远,给原告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同时,选择分割方案,应最大程度尊重双方共识,在共有人均欲保留房屋的共识下,拍卖将使原被告的意愿落空。
2.对案涉房屋的分割应以力求公平,充分发挥共有物分割后的经济效益,最大程度的满足各方的利益需求为核心。案涉房屋以原告享有所有权为宜,但并不意味着,即应按照原告认可的价款予以分割。本案中,双方均愿以评估价为基数,给付对方相应的补偿,被告甚至愿高于评估价40万元购买房屋。值得思考的是,原告提出以评估价收购被告的份额,却不愿以同样的价格出售其份额,且鉴于该房的升值潜力,可推断双方均明知以此评估价分割房屋,实为有利可图。此外,评估价只是评估机构对房屋现行价值的评估,亦非法院认定房屋价值的唯一因素。若在满足原告享有所有权的前提下,以被告承诺的200万元为基数,由原告补偿被告相应份额的款项,则双方的利益均可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
最后,笔者认为,法院在决定分割方法时,无需拘泥于原被告主张之方法,应在维护共有人的利益,尊重共识,充分发挥物之效用的基础上,基于公平与适当的考量,决定选择一种或者综合运用多种分割方法。
本文来源网络,侵权联系删除
- 律师你好,分割夫妻共有房屋,有诉讼时效吗 1个回答0
- 律师你好,分割夫妻共有房屋,有诉讼时效吗 1个回答0
- 按份共有产权房屋,一方占有51,一方占有49;占有51一方提出分割房屋 4个回答0
- 1.要求共有房屋分割,房屋所有权归我,折价给两个姐姐及被告 2、要 0个回答20
- 法院确权动迁安置房屋为家庭三人共同共有,离婚后另一家法院又以析产 5个回答0
- 微信群“踢人”属于社群成员之间的自治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诉讼调整的范畴
- 情侣分手后在网络频繁发布不当言论贬损对方,法院这样判
- 实际施工人能否在工程款范围外主张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远亲不如近邻!
- 李**贩卖、运输毒品案 ——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且系累犯和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
- *有限公司与上海*携运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蝉联携运物流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
- 徐州*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与圣克莱蒙特航运股份公司、东京产业株式会社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 肖*故意杀人案——吸毒后交通肇事,持刀捅刺执行公务的民警,致1人死亡、1人轻伤,罪行极其严重
- 杨**运输毒品案——假释考验期内组织怀孕妇女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且系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重
- 蔡**贩卖、制造毒品案——伙同他人制造、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 杨*贩卖毒品案——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依法从重处罚
- 於**贩卖毒品案——多次零包贩卖毒品,依法严惩
- 臧*贩卖毒品案——通过互联网贩卖毒品数量大,且系毒品再犯,依法严惩
- 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并连续冲撞,系累犯,投案自首,依法惩处
- 鲁*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非法生产邻氯苯基环戊酮,情节特别严重,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