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
发布日期:2019-05-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8年6月19日晚上20时许,被告人代某、刘某提议去抢手机,两人与被告人曹某来到永兴现城某家属区巷子处,拦下到县城参加中考的被害人王某等3人,采取打耳光、用砖头威胁的方式,抢走三名被害人iphone6S手机、OPPO手机、移动4G+手机各一部。随后,曹某用手机微信将王某微信内的81元钱转走,因担心被害人没钱坐车,三被告人到附近商店提现30元钱返还给被害人。
经物价认定,iphone6S手机价值600元、OPPO手机价值300元、移动4G+手机价值80元,合计980元。案发后,被告人刘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代某、曹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三被告人的家长主动赔偿了三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代某、刘某、曹某以暴力、威胁的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三被告人犯罪时均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依法应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和一审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和一审
- 十年前一个未成年人参与了一起抢劫案,所得物大概一万多钱的价值,那么他该被判为何罪,会受到何处分?
- 十年前一个未成年人参与了一起抢劫案,所得物大概一万多钱的价值,那么他该被判为何罪,会受到何处分?
-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抢劫案
- 武汉未成年人张某某抢劫案成功辩护被判缓刑
- 渝北法院到两江新区金竹苑社区审理一起抢劫案
- 永兴未成年人恶势力团伙案一审宣判 六人获刑
- 逾期交房违约金过高?!济南历城区法院对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
- 济南市槐荫区法院对一起“借名购房案”作出判决!!是借名买房,还是借贷关系?!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