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查看资料

司机撞人落水致死逃逸落网获刑并赔偿损失

发布日期:2019-06-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黄傲杰)  熊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将路人撞入水坑后,却驾车逃跑。跑得了一时的熊某,终难逃法律的严惩。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熊某犯因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2月16日,被告人熊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沿乘黄线往乘风方向行驶,19时许,当车行驶至临湘市黄盖镇地段时,与车行方向道路右侧对方行走的行人李某相撞,李某受伤后跌入路边水沟死亡。事故发生后,熊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经相关部门认定,此次事故中,熊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8年6月,被害人李某的儿子陆某等人以熊某交通肇事致其近亲属死亡,造成经济损失为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调解,熊某赔偿陆某等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0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熊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应依法惩处。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以从轻处罚。经综合考量,遂作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张亮律师
山东淄博
周文才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1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