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 淮滨公开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
发布日期:2019-06-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8年10月11日、12日,被告人余某未办理林木砍伐许可证,雇佣熊某、吴某等人,将其购买的位于王店乡吴楼村孟营组向阳路北农地的杨树砍伐。经淮滨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鉴定:现场被伐杨树共计30棵,折合立木蓄积19.009立方米。
庭审中,被告人余某表示认识到自己错误,愿意吸取教训,接受法律的惩处。法庭将择期依法宣判。被告人余某当场签订复植补种协议书。
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淮滨法院致力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既重视对环境资源破坏行为的打击力度,又注重事前预防宣传及资源破坏后的修复工作,不断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信息化手段,采取庭审直播、公开开庭、公开宣判、集中宣判等方式,不断扩大办案效果,努力实现“打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两年来,淮滨法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21件,审结21件,结案率100%。多次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6起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和环境保护案件。通过惩治犯罪和环保宣传相结合的模式,让公众了解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尊重、理解法院的裁判,引导公众关注环境资源问题,遵守环境规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境纠纷,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启动重新鉴定对一个刑事案件的重要性
- 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小伟等3人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小浩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 李某袭警罪案
- 湖北房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22人涉嫌“帮信”案
- 刑期十年二审改判一年,权利是争取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