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查看资料

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 出狱三个月又因盗窃获刑

发布日期:2019-06-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孙朝辰)  被告人李某曾因犯罪入狱,刑满释放后不足三个月,又到某工地上盗走建筑工具若干。6月11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这起盗窃案件,以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8年9月16日14时许,被告人李某到寿县新桥产业园某建筑工地临时宿舍内,将被害人钱某的经纬仪、电焊机等物品盗走,后分别以650元、1200元卖给寿县炎刘镇二环路吴某、王某二人。经寿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物品合计价值为3302元。同时查明:2018年12月17日,被告人李某主动到寿县公安局新桥派出所投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另查明:被告人李某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于2008年3月13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2018年6月17日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具有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结合其认罪悔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