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查看资料

司法考试刑法资料:挪用特定款物罪

发布日期:2019-06-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概念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前述七项款物专款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2、在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行为。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擅自将自己经管的上述专项款物挪作他用的行为。挪用上述特定款特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法律 教育 网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掌管国家救灾等七项款物的会计人员、发放人员,以及有关领导人员;
  4、主观上出自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许发律师
广东东莞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12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