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名网络女主播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获刑
发布日期:2019-06-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截至目前,已有14名女主播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到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一名外籍女主播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驱逐出境。
承办检察官介绍,涉案女主播在“樱桃直播”APP(通过海外服务器运营)进行直播过程中,以“线下福利”为诱饵招揽粉丝。粉丝通过充值购买虚拟礼物,向女主播赠送礼物后即可与对方加为微信好友,随后女主播通过微信向其发送大量淫秽视频作为“福利”。对于收到的虚拟礼物,女主播可联系直播平台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提现。涉案女主播遍布中国各地,公安机关经网络巡查发现相关线索后,赴重庆、湖南、广东等多地抓捕涉案人员,其中有外籍人员、大学生等。不少女主播曾从事内容正规合法的直播,得知传播色情视频“来钱快”,在金钱诱惑下走上了犯罪道路。
32岁的外籍女子L于2019年1月加入“樱桃直播”后偷渡至中国境内。直播间里的L穿着性感,她告诉“粉丝”:“只要刷一部999钻石的跑车,就可以加我的微信,给你看福利视频,还会不断更新。”很快就有一位“粉丝”向她赠送了“跑车”(价值约100元人民币),她添加对方为微信好友,然后发送了十余部淫秽视频。经查,L向他人传播淫秽视频共计23部。
截至案发,公安机关查获淫秽视频共计1500余部,一部分是女主播自己拍摄的,其余则是来源于网络。“部分女主播以为传播网上下载的淫秽视频不构成犯罪,而我国刑法规定,只要经鉴定为淫秽视频的,即认定为淫秽物品,并不区分该视频是否由传播者本人拍摄而成。”检察官提醒相关从业人员,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切勿为了眼前利益而突破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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