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骑车违章 妻子因不接受处罚袭警获刑四个月
发布日期:2019-06-19 作者:丁嫣律师
2019年4月12日17时许,刘某搭乘丈夫的两轮电动车在红谷滩生米镇南龙蟠街和三清山大道交叉路口逆行时被红谷滩新区生米交警中队民警陶某拦下处罚。刘某拒绝处罚并欲将电动车开走,陶某将刘某拦下并告知其不要妨碍执法,后刘某打了陶某脸部一巴掌,随即将陶某手中的警务通抢走并丢到路旁草丛中。
同日,刘某被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并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刘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本文来源网络,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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