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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谈聚众赌博的处罚标准

发布日期:2019-06-25    作者:110网律师
  赌博是违法行为,很多人都知道赌博不对触犯了刑法,可是还是有的人不能自拔,就像网瘾一样容易上瘾,那么对于赌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呢?就此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内容。    刑事律师谈聚众赌博的处罚标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因此。聚众赌博被查获后,公安机关就会依据上述法律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则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43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有什么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虽然两者有区别,但是同样都违反了法律规定,都会受到处罚,对于娱乐方式,会有一定的区域差别,所以不能一概而论,既要尊重习俗,也要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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