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一人公司债权人能否要求已足额实缴股东承担公司债务?

发布日期:2019-06-28    作者:石文辉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169月,甲出资100万元,成立A公司(一人公司),已经足额实缴。20187月,A公司欠乙货款90万元,由于A公司经营困难,至今未还。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承担公司债务,甲辩称其已足额实缴出资款,不应承担公司债务。后查明甲无法证明其财产与公司财产独立。
二、法院裁判
法院判决支持乙的诉讼请求。
三、律师点评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在发生债务纠纷时,一人公司的股东有责任证明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自己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当不能证明时应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虽然甲已经足额实缴出资款,但无法证明其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应承担90万元债务,故法院判决支持乙的诉求。
相关法条
《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赵明律师
山东济南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