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医疗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风湿性心内膜炎行心脏瓣膜置换术,需警惕术后术区血栓

发布日期:2019-07-05    作者:110网律师
【摘要】 原告李某、付某1的亲属付某某因风湿性心脏瓣膜病,在全麻体外循环下行二尖瓣、主动脉瓣机械瓣膜置换术。术后出现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医方在付某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客观上加速了疾病的发展和死亡后果的发生。2019124日法院判决被告xx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原告李某、付某1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95,199.99元。
【关键词】医疗纠纷,医疗过错,风湿病,心瓣膜置换术,血栓形成
一.引言
风湿性心内膜炎行心脏瓣膜置换术,需警惕术后术区血栓,以防引发医疗纠纷。本文通过一司法裁判案例对此加以说明。资料来源于“李某、付某1等与xx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7X2901民初2912号”。
二.基本案情
201722811时,原告李某、付某1的亲属付某某因“活动后心悸、气促、胸闷2月”到被告附属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风湿性心脏瓣膜病,全心扩大,房颤律,心功能Ⅱ级。择期手术治疗。20173101010分至20173101610分,在全麻体外循环下行1、二尖瓣、主动脉瓣机械瓣膜置换术;2、左房血栓取出术;3、左心房折叠成型术;4、三尖瓣成型术。20173101615分转入ICU2017323日出现心跳骤停、无自主呼吸、双侧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无,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三.裁判结果
参考鉴定意见、鉴定意见书中的分析说明,结合原告提供诊疗过程的证据,本院确认被告附属医院在为付某某提供的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对付某某死亡的损害后果承担与过错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附属医院的诊疗措施及存在的过错,本院酌定由被告附属医院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20%责任,其余由原告方自行承担。2019124日法院判决被告xx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原告李某、付某1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95,199.99元。
四.讨论
(一)患方认为:付某某到被告处就诊,双方存在医患关系,被告在对受害人诊疗、护理活动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受害人死亡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应承担医疗损害责任。两原告系受害人的近亲属,受害人死亡给原告造成巨大的物质损失以及精神伤害,且受害人死亡的当天,还是原告付某1的生日,两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
(二)医方辩称:我们认为原告的亲属有基础疾病在先,我们的治疗在后,在治疗过程当中我们已经尽到了我们的告知和应尽的注意义务。医院愿意按照司法鉴定意见来进行相应的赔偿。
(三)尸检结果:被鉴定人付某某死亡原因系在风湿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肌炎的基础上,因开胸二尖瓣、主动脉机械瓣膜置换术术后并发术区血栓形成和术后并发的肺、肠等感染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四)医疗鉴定意见:被鉴定人发生死亡主要是自身疾病发生发展的结果。但是,医方在被鉴定人付某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客观上加速了疾病的发展和死亡后果的发生。被鉴定人自身疾病的发生发展与医方诊疗过程中存在的上述过错共同导致被鉴定人死亡后果的发生,医方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起轻微作用。
(五)法院观点:医方在行相关治疗后黄疸无改善、溶血的临床表现无改善、病情无好转的情况下,医方对疾病的严重性的认识不足,未行进一步检查以明确黄疸的病因;20170322日两次动脉血气检查提示低血糖时,医方的病程记录中无分析低血糖原因的相关记录;2017032302时被鉴定人突然出现低血糖,医方的病程记录中无分析低血糖原因的相关记录。
【参考资料】1.医疗纠纷:类风湿关节炎给予甲氨蝶呤治疗,超说明书用药存在风险。2.专家辅助人在医疗纠纷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3.医疗纠纷:无名氏男孩被救助站送医后死亡,医院的抢救存在过错应承担35%责任。4.“引礼入法”与医事法律的建设。
【作者声明】本文仅供学习交流,若有侵权之处烦请告知删除。文中隐去当事人名称、属地等信息。插图无版权纠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高飞律师
陕西西安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