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强拆,诉讼确认违法
发布日期:2019-07-12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何先生等两户在山东省某区的合法房屋面临征收,在两户和居委会就搬迁安置方案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居委会联合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将两户的房屋强行拆除。何先生等两户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多方打听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委托经验丰富的薛正懿律师、蔡晓仪律师、高鹏超律师来代理案件。
京平律师介入该案后,立即向何先生等两户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制定了全面的维权方案,确定了应当为强拆行为承担责任的是管委会,并且指出拆迁方未提交涉案土地可以收回的前提手续,即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因此此次强拆行为是违法的。
胜诉
法院最终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作出如下判决:
确认被告山东省潍坊市某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4月4日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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