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其他经济案例 >> 查看资料

华士中等人火车站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

发布日期:2019-07-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基本案情:华士中纠集他人,为把持、控制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S2线黄土店火车站的旅游客运市场,采用暴力殴打、威胁等手段,向他人强行索要财物,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他人物品,形成恶势力团伙,扰乱社会生活秩序。被告人在半年时间内实施了7次违法犯罪行为,涉案金额6万余元,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昌平法院认定华士中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一审宣判后,华士中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华士中等人组成恶势力,把持北京市昌平区黄土店火车站周围环境并控制当地“黑车”市场,通过违法犯罪行为,如收取“保护费”、控制“黑车”市场等,严重扰乱当地旅游客运等正常市场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案件审理过程中,昌平法院发现涉案火车站管理存在疏漏,给华士中恶势力团伙以可乘之机,遂向北京铁路局提出“加强秩序维护力量,规范外包服务合同管理”“堵塞火车站管理漏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等司法建议。北京铁路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专项治理措施,维护车站秩序,加强综合管理,车站的秩序环境得以明显改观。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黄险峰律师
辽宁大连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梁帅律师
广西南宁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