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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不是也不应当成为对犯罪行为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

发布日期:2019-07-12    作者:李广成律师
最近,河南永城玛莎拉蒂撞宝马事件在网络上闹的沸沸扬扬,由于该起事件的性质非常恶劣,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导致2人死亡,4人受伤),很快便引发了广大民众的高度关注,在中国乃至国外都造成了很大的轰动和影响。
经事后检验和鉴定,肇事的玛莎拉蒂在事故发生瞬间的车速达120迈至135迈,驾驶人谭某经抽血化验,酒精含量是167.66,属于醉酒驾驶。
74日,当地警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包括驾驶人谭某在内的3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事发后,网络上陆续不断有与此事相关的消息和情节被披露出来,诸如肇事车辆不是谭某所有,谭某家庭非常富裕,家人背景很深,谭某系酒后驾车,对其行为缺乏认识等等。
随着这些所谓背后的实情和特殊情况陆续披露,似乎在昭示该起事件的舆论风向正在发生这些许微妙的变化。也许正因为此,公众们不禁开始对该起事件和相关人员最终能否依法公平公正处理表示担忧和疑虑。
从网上的议论可以看出,肇事者是否会因为事发时处于醉酒状态而被从轻或减轻处罚,这可能是公众比较关切和担忧的因素之一。
可以说,公众的担心尽管为时尚早,但却不无道理。
曾经轰动一时的孙伟铭案,大家可能还有记忆。2008年,孙伟铭因为无证醉驾导致四死一重伤的惨案,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改判为无期徒刑。二审改判的理由之一就是“犯罪时处于严重醉酒状态,其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有所减弱”。可见,醉酒竟然成了孙伟铭被改判无期徒刑进而免死的理由之一。
但是,在本人看来,醉酒不是也不应当成为对行为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理由如下:
1、我国《刑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亦即,醉酒后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且所负刑事责任与一般犯罪行为无异,醉酒并非从宽处罚的法定情形。
2、很多人在醉酒犯罪后,总是企图拿醉酒作为挡箭牌,所谓其当时处于醉酒状态,对自己的行为毫无意识,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自己不是故意而为,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过失和意外,不是出于自己的本意,自己主观上没有要犯罪和伤害他人的故意,如此种种理由,不一而足。
其实,以上种种理由,根本经不起仔细推敲和认真分析。
众所周知,汽车在行驶时本来就具有危险性,而醉酒后还驾驶汽车高速行驶,从行为人主观方面来讲,醉酒后驾车这一始发行为本身就就有放任、无视甚至蔑视的意识,根本不是简单的一种过失。
说的比唱的好听!你不想对别人造成危险和伤害,你主观上没有要伤害别人的故意,
如果你是真的发自肺腑地不想对社会和别人造成危险和伤害,在你明知自己已经喝酒甚至醉酒的情况下,你压根就不会驾驶车辆。
但是,你却放任,准确地说,你是选择并实施了酒后驾车的行为。
你对你自己喝酒是明知的吧?你明知自己喝醉了酒,还要驾驶汽车这种危险源,这是你明知且故意所为吧?你明知醉酒驾车可能会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险和伤害,却仍执意酒后驾车,这该是你的故意吧?
3、在处理醉驾等酒后犯罪行为的问题上,我们善良的人们不要只听信行为人类似“当时喝醉了酒,对自己的行为毫无意识,自己主观上没有要追求损害结果“等一面之词,
虽然,刑事法律要求尽可能实现主客观相统一,但是,一个人的主观意识究竟怎样,只有他自己心知肚明,旁人是无法一探究竟的,所以不能仅凭行为人意在为自己狡辩和开拓的一面之词去了解真实的情况,我们更不能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牵着鼻子走,一味强调所谓的主观方面,因为,主观方面,很多时候善于伪装,往往无从判断,我们需要从客观方面去推定和分析主观方面。在这一点上,我们宁愿相信人性的恶,不愿相信人性的善。
4、如果醉酒可以成为被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那么这个理由很可能会被个别既想实施犯罪又想逃避责任的坏人利用。很简单,他只要在犯罪之前先喝醉酒,之后还可以堂而皇之地说自己是酒后作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以此为由为自己开脱罪责。如果真的出现这样的情景和场面,那可以说,将会是对整个社会和秩序的极大破坏。
5、无论是从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方面而言,还是从维护包括每一名公民在内的大众利益方面而言,民众历来普遍反对将醉酒作为对行为人从宽处罚的理由。醉酒不但不应当被作为从轻处罚犯罪的理由,在某些情况下,反而应当将其作为加重处罚的理由,以此向社会有力传达一个明确的信号,那就是,醉酒犯罪,照样严惩不贷。唯有此,才能最大限度遏制酒后犯罪这以令人深恶痛绝的行为。
一直以来,酒驾、醉驾、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被视为社会的一大公害,大家历来对之深恶痛绝,普遍要求对之依法严惩。
201151日我国正式将醉驾行为列入危险驾驶行为之一,并对该行为处以刑责以来,全国查处了大量醉驾行为,对大量的醉驾者判处刑罚,在很大程度上遏制和减少了醉驾这种丑陋和危害社会的恶习,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
但是,即便如此,时至今日,酒驾、醉驾、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仍频频发生,时刻在危害着社会公共安全。
国家需要继续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让酒驾、醉驾、毒驾等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丑恶行为失去滋生的土壤和环境,用法律的武器彻底净化我们的交通行为,也给社会公众一个安全放心的出行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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