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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食品安全应重点监管

发布日期:2019-07-16    作者:郭庆梓律师

网购食品安全应重点监管 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6.1亿,占网民整体比例达73.6%。本周是我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但据2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披露,自2018年9月9日成立以来,截至目前受理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产品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网售食品类案件占比高达73%(6月25日中国之声)。两个超七成的数字,让网售食品安全问题有足够的理由登上重点监管日程。监管要有针对性,方能保障实效性。根据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供成立九个月来受理案件情况来分析可以看出,比较突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涉及食品标签不合格、滥用食品添加剂、违反食品进口禁令、商家不具备生产资质,具体集中在代购食品、自制食品和“绿色食品”滥用等方面。消费者需要注意什么?监管该如何加强?
首先,代购食品的真假需要分辨。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而绝大多数代购食品通过物流到达消费者手中时,很少有进出口商品检验合格证明,这不仅不能保证食品安全,更给是否真正从海外采购而来打上问号,进而质疑是否物有所值。
据报道,不少打着代购旗号的网售食品经营者实际上并没有获得食品经营许可,也无法提供涉案产品许可进口的证明文件以及检验检疫证明。这给热衷于代购海外食品的消费者提出忠告,也给监管者全网审核代购食品经营者合法证件提出警示。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关民生,抓好预防格外重要,待悲剧酿成再行动,难言切实有力保护好群众生命健康。代购食品如此,自制食品同样如此。
近年来,朋友圈、好友群不时冒出诱人的自制食品卖家秀,凭借天然的客户群,在众多食品中赢得了一定市场,但此类食品往往“缺乏必要的生产准入许可”,食品安全、质量无法保证,不规范和不理性买来的食品一旦出现问题,维权有陷入人情关系、举证难等多重风险。
这些问题都指向监管。问题是,网购食品数量巨大,风险情况不一而同,如何能做到监管无遗漏?笔者认为,要求经营者做到“尚德守法”,要靠法律,要靠真正有触动性的监管和执法举措。首先是平台的责任,平台应首先确保自己平台的食品经营者有资质、食品来源可追踪,及时督促,及时清理。其次,职能监管部门应坚持高频次大概率的抽检工作,严格查收,抓住平台责任落实,营造守法经营方能长久致富的经营业态,真正让尚德守法开出实实在在的经营致富和惠民利民之花。
(此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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