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荣贵案一审开庭:被控受贿1300万 当庭认罪悔罪
发布日期:2019-07-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火荣贵利用担任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信息化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办公厅主任、武威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土地审批、项目合作、资金使用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300余万元。
2016年9月,被告人火荣贵应一私营公司负责人的请求,指使某国有公司负责人将公款人民币5000万元借给该私营公司用于经营活动,借款到期后归还人民币100万元,其余本息未归还。
2012年9月,被告人火荣贵指使相关人员将1300余万平方米国有未利用沙漠地无偿划拨给某私营公司用于贷款抵押。该公司以其中的660余万平方米沙地作为抵押,从银行贷款人民币3亿元。贷款到期后,该公司仍有本息人民币2.5亿余元未归还。2018年6月13日,银行将此2.5亿余元作为不良资产处置给某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人民币8100余万元的价格予以转让,造成损失人民币1.7亿余元。
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的要求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火荣贵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定西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新闻媒体及被告人亲属等10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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