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唐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7-21    作者:郭建立律师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唐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冀财税〔2017〕16号)
  唐山市财政局:
  你市《关于调整全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唐财[2017]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报请省政府批准,现对你市(含市、区、县)申请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收费标准等事项批复如下:
  一、配套费收费标准含市、县(市)、区、建制镇,具体标准见附件。
  二、调标后的配套费资金增量部分,在水价调整补偿期内用于引江水价补贴、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新建供水设施,做到专款专用。
  三、配套费实行政府性基金管理。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配套费执收单位,使用财政票据,将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基金预算。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收入列103类01款56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支出列212类13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科目。
  四、配套费标准调整的执行时间为2017年4月1日。
  附件:唐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河北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1日
  稿源: 唐山劳动日报   编辑: 路中原   .   相关新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齐志龙律师
天津和平区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6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