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协议离婚后双方变更协议,根据约定房子都给了他,他却不给我补偿,我可以起诉吗?

发布日期:2019-07-25    作者:谢保平律师

【法律咨询】
我和前夫协议离婚时,约定四套房产全部归女儿,不过房产一直没有过户给孩子。后来他提出重新分割,所有房子都归他,他补偿我200万元,我们签订了补充协议。
可房子全部过户给他之后,对方却不给我那200万元。
请问我这个协议有效吗?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200万元吗?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你们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对你们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扶养做出的统一协议,如果要变更,要经过双方一致同意。
现在你们经过协商一致变更协议,双方签字后就要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因此,如果你前夫拒绝履行协议,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履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