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其他论文 >> 查看资料

探究我国现代婚姻法的发展趋势

发布日期:2019-08-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摘要:婚姻法是维持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之一, 其发展路径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存在着十分紧密的联系。本文将对我国婚姻法发展脉络进行清晰的梳理, 在此基础上对其发展趋势进行一定的展望, 希望可以为我国婚姻法的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婚姻法; 发展; 法制建设; 展望;

  婚姻法的发展关系着广大社会公众的基本权利以及千万家庭的和谐稳定, 婚姻法的发展和婚姻家庭领域的演变是相适应的, 婚姻法的修订代表着不同时期民众的需求和呼声[1].建国以来, 我国《婚姻法》已经经历了多次的修改, 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其变革的脚步永远不会停下。因此探究我国现代婚姻法的发展趋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婚姻法

  一、我国现代婚姻法的发展研究

  建国至今, 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迁, 不同历史时期的人们在思想观念以及行为意识方面都存在巨大的差别。对这些年来我国婚姻法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可以实现对中国婚姻法研究现实社会基础的深刻把握。

  (一) 婚姻法创立阶段

  我国现代婚姻法颁布于1950年, 此时中国正处于破旧立新的历史时期, 《婚姻法》的颁布宣告了两千余年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消亡, 确立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等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2].但是由于当时我国法学理论尚不完善, 因此《婚姻法》依旧存在我国法制的一些传统问题。整体上来讲, 1950年《婚姻法》符合当时广大青年男女的思想追求, 使得很多青年男女开始大胆追求爱情。

  (二) 婚姻法恢复阶段

  改革开放之后, 我国社会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革, 此时, 1950年《婚姻法》中的许多条款和规定都展现出了一定的不合理之处。对此, 我国对其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和补充, 形成了1980年《婚姻法》。对《婚姻法》进行修订的原因在于文化大革命期间出现了封建婚姻回潮的现象, 这对我国法制建设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 人们的婚姻观念出现了巨大的变化, 对《婚姻法》进行修订是广大社会公众的深切要求。相较于1950年《婚姻法》, 1980年《婚姻法》在基本原则、婚姻成立要件、离婚制度等方面做出了补充和调整, 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 加强了对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 提高了法定婚龄, 并针对离婚后子女、财产、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做出了适当的调整。

  1980年《婚姻法》的颁布极大的推动了我国婚姻立法的发展, 逐步推动了夫妻感情在家庭生活中占据主要地位的婚姻家庭观念。虽然对婚姻成立、离婚等方面的规定和条款进行了补充完善, 但仍旧存在一些未覆盖的领域。

  (三) 婚姻法的发展阶段

  进入新世纪以后,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 我国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以及婚姻家庭观念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面对新的社会形势, 我国再次对《婚姻法》进行了修改。相较于1980年《婚姻法》, 2001年对《婚姻法》的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 对《婚姻法》的总则部分进行了补充修改, 增设了两项禁止性条款, 分别是“禁止家庭暴力”和“禁止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 为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3].其次, 对结婚制度进行了补充修改。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 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婚姻权利, 尽可能的避免婚姻纠纷的发生。再次, 对夫妻财产关系进行了修改。在原有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基础上, 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形式以及对外效力。最后, 对离婚制度进行了补充修改, 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并对判定离婚的法定标准增设了的若干列举性的事由规定。

  与此同时, 我国还针对《婚姻法》出台了多项司法解释, 不断完善了我国婚姻法体系。如《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制定的过程中, 我国最高法院通过网络向广大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对婚姻彩礼、同居房屋、个人债务等方面的问题作出了切实的规定。

  二、我国现代婚姻法发展趋势的展望

  从建国到现在, 我国《婚姻法》经历了创立、恢复以及发展三个阶段, 和我国社会、经济、政治面貌的发展变化形成了有效的协调。结合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趋势, 我国《婚姻法》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几项趋势:

  首先,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其在社会生活中的渗透也更加深入, 在这样的情况下, 《婚姻法》中有关经济方面规定和条款的数量必定会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如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就对现阶段普遍存在的房产问题、共同财产问题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由此可见, 经济因素在现代婚姻关系中所占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

  其次, 《婚姻法》的立法技术将更加侧重于“技术化”和“理性化”, 道德因素在其中所占的地位将不断降低。如彩礼、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等相关财产关系的调整将逐渐和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整合。

  最后, 婚姻立法将越来越多的考虑广大民众的意见, 深刻体现了我国私法领域逐渐向民众开放的趋势。婚姻法是和人们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的法律之一, 因此在立法的过程中有必要听取民众的想法, 如此才能更好的发挥出《婚姻法》的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 我国现代《婚姻法》的发展直接关系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因此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趋势, 我国数次对《婚姻法》进行了调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 我国对《婚姻法》的调整将会持续进行下去, 从而为我国社会发展提供助力。

  参考文献
  [1]江隐龙。论我国现代婚姻法的变革与展望[J].社科纵横 (新理论版) , 2012, 27 (02) :92-93.
  [2]承燕华。论婚姻法的社会正义价值[D].北京理工大学, 2013.
  [3]游路遥。 20世纪中国婚姻法流变[D].福建师范大学, 2016.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6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