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复习笔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发布日期:2019-08-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概念与特征
本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法条文仅规定了本罪行为的对象、性质等方面的要素,没有明文规定本罪的具体行为方式,故对本罪的犯罪构成应采取限制解释的态度:(1)“以其他危险方法”仅限于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方法,而不是泛指任何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方法。例如,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向高速行驶的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应适用刑法第114条。(2)单纯造成多数人心理恐慌或者其他轻微后果,不足以造成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规定的具体的公共危险或者侵害结果的行为,不得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3)如果某种行为符合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且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应尽量认定为其他犯罪,不宜认定为本罪。本罪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一
(二)处罚
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114条与第115条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问题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7个回答0
-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0个回答0
- 醉酒驾车闯小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四年,不服上诉至上海 17个回答0
- 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 请问还能取保候审吗 如果 5个回答0
- 你好,我老公判刑,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们没有钱赔偿对 4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2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1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
- 刑事诉讼法-刑事速裁程序
- 三国法-国际商事法庭
- 法考模拟试题:刑事诉讼法-讯问犯罪嫌疑人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行政法-法与经济、政治和宗教等的关系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行政法-行政许可的实施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知识产权法-进口权
- 司法考试试题每日一练:宪法-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
- 民事诉讼法-撤销仲裁裁决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民法-死亡宣告的撤销
- 【民法】司法考试题库之动产的公示——交付
- 【民法】司法考试题库之不动产的公示——登记
- 【民法】司法考试题库之特殊物权变动(拾得遗失物、善意取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