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查看资料

司考刑法总论复习:连续犯

发布日期:2019-08-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考刑法总论复习:连续犯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
  特征:连续犯必须是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必须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包括徐行犯,即数次行为单独都不成立犯罪,但其总合成立犯罪的情形);数次行为具有连续性(应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连续性的判断);数次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
  对于连续犯,原则上按照一罪处罚。法律明确规定多次实施某种犯罪行为的,按照加重情形处罚,例如多次抢劫的情形;涉及数额的犯罪,法律按照数额多少设定法定刑的,由于数额可以累积计算,并能做到罪刑相适应的,以一罪处罚。
  但是,有的犯罪没有规定多次实施的加重处罚,根据犯罪的性质也不能累计计算的,按照一罪处罚不能实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数罪并罚,例如连续故意伤害十人,都导致轻伤的,应当数罪并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42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