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没有结婚证怎么起诉离婚

发布日期:2019-08-20    作者:许仙凤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未成年保护法》有关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一般由女方抚养;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由最有利其成长一方抚养;超过10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选择随父或随母抚养生活。  没有结婚证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起诉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解除。一般同居关系纠纷的析产或者子女抚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种,是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情形,  首先,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其次,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  最后,还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  加盖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可以证明婚姻关系存在,当事人可以持该复印件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章泽龙律师
重庆沙坪坝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邓桂霞律师
山东聊城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