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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城一男子冒充监委干部诈骗获刑九年

发布日期:2019-08-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汪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万元。

  经审理查明,从2018年11月开始,被告人汪某对外谎称自己曾是武汉某部队空降兵,在汶川大地震救援时获得一等功并被提拔,后于2018年转业到宜城市监委信访室上班,并在其微信朋友圈大肆宣传虚假身份信息。

  被告人汪某行骗的对象主要是新近复员退伍的士兵群体,在取得部分退伍士兵的信任后,被告人汪某就要求为其安排吃喝玩乐,并以自己在襄阳市有土地转让项目需要垫付资金为由,骗财骗色。被告人汪某多次在微信聊天中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谎称自己是宜城市监委工作人员,还公开自己的电话号码,称“有事反映可以找我”。有多人上当受骗,陈某被骗金额最多,被骗26万元。被告人汪某连自己的女朋友也骗,他谎称要找人疏通关系,从其女朋友刘某处骗得1.5万元。

  另查明,2015年,汪某虚构其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现役军官的身份,借助能帮人入伍和办理军人调动为由招摇撞骗,骗取他人钱财7万余元,于201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5万元;且汪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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