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复习笔记:假冒专利罪
发布日期:2019-08-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本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专利管理法规,故意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下列行为均属假冒他人专利行为:(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216条和第220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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