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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评估报告后,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

发布日期:2019-08-23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对于老百姓来说,房屋是每一个人的安家立命之所,是奋斗的后盾与保障,也寄托着家人间血浓于水的情感情怀。因此当征收到来时,一纸看似轻薄的评估报告,关系的却是一个家庭能否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幸福指标”。
由于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都是可以影响房屋价值的因素,因此在征收中受到了广大被征收人的关注。
然而许多人却不了解,一份合规的评估报告,除了必须载明和被评估房屋价值有关的要素,还应当由已经依法取得一定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在细节上也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拿到手的评估报告只有房屋评估的价格等内容,没有任何其他项的内容,作为被征收人,就有必要“擦亮眼睛”,仔细辨别这份评估报告的合法性。
那么,当拿到评估报告后,被征收人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一、评估是否合法?先找这几个显而易见的点!第一,看有无分户评估报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第二,看签名、盖章。估价报告应由两名以上负责房屋征收评估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并加盖估价机构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看组成部分。估价报告是一份严谨的文件,有法定的内容要求,应该包括封面、目录、致委托方函、估价师声明、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估价结果报告、估价技术报告、附件。
二、评估机构要有合法资质。在征收中可以对我们房屋进行评估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是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并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在评估报告里,也应该列明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的资质证明。我们可以留意一下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看看它的经营范围里有没有给房屋进行评估的经营范围。
三、评估需要“实地考察”。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规定,估价人员必须到被征收房屋现场,亲身感受房屋的位置、周围环境的优劣,查勘房屋的外观、建筑结构、装修、设备等状况,并对事先收集的有关估价对象的坐落、四至、面积、产权等资料进行核实,同时搜集补充估价所需的其他资料,对我们的房屋及其周围环境或临路状况进行拍照等。实地考察之后,要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若我们发现评估报告有问题,应当依法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以上是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评估程序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对于集体土地征收涉及的地上附着物房屋的拆迁可适当参照这些规定进行核对和检查。
在评估过程中,每一个步骤都关系到评估结果,关系到后续的拆迁补偿,关系到被征收人以后的生活居住水平。因此,对评估报告的每个细节我们都要格外谨慎,细心检查。如果大家在收到评估报告后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以免错过复核期限,陷入被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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