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查看资料

江西丰城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发布日期:2019-08-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强拿硬要、随意殴打、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黄某等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年至一年零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吴某刚、吴某涛、朱某云等人多次以强行收取赌场保护费、威胁网吧老板及一起打麻将的人退还赌资等方式,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社会影响恶劣。

  此外,2018年10月,被告人黄某想去丰矿向其朋友万某辉借枪,万某辉将一把用钢管制作的土制枪和三发子弹借给了黄某。黄某将枪和子弹存放在轿车后备箱里,直至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宜春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疑似枪支是以火药为发射动力,能正常击发12号制式猎枪弹的枪支。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吴某刚、吴某涛和朱某云,为实施共同犯罪,形成了以被告人黄某为首要分子、吴某刚、吴某涛为积极参加者、朱某云为一般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以胁迫、暴力等手段对被害人多次实施强拿硬要他人财物,随意殴打他人等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黄某多次组织并实施强拿硬要他人财物,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且非法持有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数罪并罚。被告人吴某刚、吴某涛、朱某云强拿硬要他人财物,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和认罪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兵民律师
天津河西区
章泽龙律师
重庆沙坪坝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郎海华律师
江西南昌市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