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查看资料

司法考试《刑法》复习笔记: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发布日期:2019-08-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本罪是指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行为人所盗窃、抢夺、毁灭的必须是国家机关已经制作的真实的公文、证件、印章。盗窃、抢夺的对象不包括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但毁灭行为的对象则包括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毁灭,是指使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丧失效用的一切行为。同时实施上述行为的,也只认定为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280条第1款的规定处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章泽龙律师
重庆沙坪坝
姜万东律师
安徽合肥
贺月洁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方建江律师
浙江杭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9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