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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如果因为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缓刑的话,是否会开除公职

发布日期:2019-09-14    作者:崔新江律师
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公务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参公事业人员参照管理,因此,参公人员被判处以上刑罚的,也应当开除公职。
    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因此,按照以上两个处分条例规定,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判处刑罚的,应当开除公职。
其中,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属《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劳动合同法》只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公职)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在实际操作中,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判处刑罚的,都会从重处罚。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刑罚的,一般只要不是被判处有期徒刑,都会保留公职。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也不会被开除公职。虽然缓期执行只是一种制度,判处缓刑的,依然是有期徒刑,但还是符合从轻处罚的考虑,保留公职的机率相当大。
因此,按照各地的处分来看,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无论因何种原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按规定都会被开除公职。而事业人员因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原因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一般都会被保留公职。
教育部依据《事业单位处分暂行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于2014年1月11日下发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其中第十二条规定教师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
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丧失教师资格。如果教师判处徒刑缓期执行没有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不是故意犯罪或者安全度过缓刑期,就不会开除公职。
因为判处和受到是两个不同的意思,你安全度过缓刑期,判处的徒刑就没有执行,也就没有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所以不应当开除公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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