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医疗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胃癌根治术后鼻饲营养液不当,造成吻合口瘘致患者死亡

发布日期:2019-09-15    作者:110网律师

【摘要】患者因胃部不适,并于2018年5月8日上午进行“腹腔镜下胃癌根治术”。5月13日由护士操作鼻管输入500毫升营养液,患者出现腹部胀痛难忍,5月18日上午8点左右省立医院医生再度找到原告方谈话,建议放弃治疗。当日下午4时,患者在老家去世。2019年5月8日法院判决,被告xx县人民医院和被告xx省立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计分别为201842元和39368元。
【关键词】医疗纠纷,医疗过错,胃癌根治术,鼻饲营养液,吻合口瘘
一.引言
胃癌根治术后鼻饲营养液不当,造成吻合口瘘致患者死亡,引发医疗纠纷。本文通过一司法裁判案例对此加以说明 。资料来源于“钟某前、钟某俊等与xx县人民医院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9)X1523民初1136号”。
二.基本案情
(一)患者因胃部不适,前往xx县人民医院门诊部预约胃镜检查,并于2018年5月8日上午进行“腹腔镜下胃癌根治术”。5月13日由护士操作鼻管输入500毫升营养液,在营养液输入快完时,患者出现腹部胀痛难忍,经医生救治有所缓解,5月14日患者腹部疼痛发热延续,5月15日患者病情加重,无大小便,口吐黄色液体,腹部引流管周围渗出胆汁样液伴血水,但这段期间医院一直未予救治,直到16日下午患者出现血压下降,心率增快,病危休克医生才来救治。医生告知可能是吻合口瘘,原告方询问医生是不是输营养液造成的,医生回答说可能是的,并劝说转院治疗。
(二)2018年5月17日00时23分,xx省立医院进行“剖腹探查术+胃空肠瘘修补术+空肠营养术)造口术”手术治疗,术后送LCU病房进一步监护治疗。2018年5月17日18时40分再次进行“剖腹探查术”,术后又送LCU病房。病情无改善,循环在大剂量血管活性药物难以维持,合并严重代谢酸中毒。主治医生告知原告方,患者病危严重,延续生命几乎为零,让原告方准备后事。5月18日上午8点左右xx省立医院医生再度找到原告方谈话,建议放弃治疗,并用专车带氧气袋送患者回老家。当日下午4时,患者在老家去世。
三.裁判结果
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医疗机构的过错造成原告方各项经济损失,经本院核定合计378684元。经本院审理并结合xx明德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被告xx县人民医院和被告xx省立医院的的过错参与度分别为50%和10%,符合实际情况,本院予以确认。2019年5月8日法院判决,被告xx县人民医院和被告xx省立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计分别为201842元和39368元。
四.讨论
(一)患方认为:患者本是身体健壮的人,在入院之前身体及精神均良好,却因两被告的种种行为导致最终的死亡,患者的死亡给原告方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但两被告却一直未对原告方的损失进行赔偿。原告方怀着沉痛的心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具状贵院,请求依法维护原告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支持原告方全部诉讼请求。
(二)医方辩称:被告xx县人民医院辩称,患者在我院治疗情况属实,我院对其胃癌的诊断是正确的,诊断之后的手术指针也是明确的。患者胃癌的诊断是属实的,患者入院的时候胃癌的指标是比较高的。被告xx省立医院辩称,本案例主要是基于吻合口瘘迟延发生,造成腹腔感染严重,造成患者失血性休克和多脏器衰竭而离去,我们也感到痛心,我们还是想请求法庭对案件进行重新鉴定,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维护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利。
(三)医疗鉴定意见:1、xx县人民医院对患者的医疗行为存在术中术后处理不当等过失。xx县人民医院的上述过失与患者的胃肠吻合口瘘、腹腔严重感染、腹腔内大量出血、两次剖腹探查手术和近期死亡的后果之间存在同等型因果关系,参与度约为50%;2、xx省立医院对患者的医疗行为存在首次手术后发生腹腔内大量出血的警惕性不够和发现腹腔出血较为迟缓等过失。xx省立医院对上述过失与患者近期死亡的后果之间存在轻微因果关系,参与度约为10%。
(四)法院观点:患者在接受腹腔镜下胃癌根治术术后鼻饲,输完营养液后立即出现不良反应,而该营养液系医生开单指定在县医院食堂超市购买,医院对营养液质量是否有问题把关不严,存在过错,导致患者胃部切除手术吻合口涨裂。在xx省立医院住院期间,在患者住院时,立即进行第一次手术,该手术之后患者的身体状况并未好转,转而再次进行第二次手术。
【参考资料】1.医疗纠纷: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损伤腓总神经束,导致患者七级伤残。2.医疗纠纷:羊水栓塞行剖宫产过程中有过错,对母婴损害后果需担责。3.“引礼入法”与医事法律的建设。4.医疗纠纷:未确认感染是否得到控制即行骨折内固定手术导致骨髓炎。5.医疗纠纷:行腕部肿物切除术后,因感染粘连致腕关节功能部分丧失。6.医疗纠纷:胆囊切除手术后出现胰瘘,导致患者病程延长医疗费增加。
【作者声明】本文仅供学习交流,若有侵权之处烦请告知删除。文中隐去当事人名称、属地信息。插图无版权纠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余斐彬律师
浙江杭州
张晓晗律师
辽宁沈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