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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可以一块儿索赔吗?

发布日期:2019-09-18    作者:上海君澜律所俞强律师

股民可以一块儿索赔吗?
股民是否可以一块儿索赔诉讼,即集团诉讼,国内民事诉讼是否可以进行集团诉讼呢?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否定了在我国证券侵权民事诉讼中采用集团诉讼的诉讼模式,即股民不可以一块儿索赔,也排除了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适用。前述司法解释引发了关于我国证券侵权民事诉讼模式的诸多争议。在反对将证券集团诉讼引入中国的声音中,最重要的理由之一就是《民事诉讼法》并未为在中国采用集团诉讼模式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但2007年《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并未触及这一领域,这表明最高人民法院拒绝将集团诉讼模式引入证券侵权民事诉讼的背后似乎还隐藏着更深层次的原因。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司法实务中,虽然每个股民单独向法院提取诉讼,一般法院会裁定同一律师代理的案件合并审理,这样有助于提高司法审判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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