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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倒车引发事故责任谁承担?

发布日期:2019-10-0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一、高速倒车引发事故责任谁承担?

高速倒车引发事故,倒车的小轿车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且对该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高速公路禁止倒车,如果错过出口,应当继续向前行驶,在下一个匝道出口处驶出高速,切不可因一时图省事倒车。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一方在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4、行人一方在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可以拿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速度快,按照各自的车道行驶,高速公路严禁倒车停车。而有的车主因为错过出入口,做出倒车的危险行为,发生事故的,其要承担全部责任。对这种违章的处罚是一次性扣12分。如果车主时候逃逸,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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